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辽宁省大学视频公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5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弘扬辽宁特色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我省文化软实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辽宁省大学视频公开课选题的通知》(辽教办发[2011]258号)的要求,去年年底,我厅面向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广泛征集了辽宁省大学视频公开课选题。经各校推荐,专家遴选,确定选题内容范围28个(附件4)。经研究,决定围绕这些选题内容,组织开展第二批辽宁省大学视频公开课申报工作。未按进度完成我省第一批大学视频公开课建设的学校暂不参加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大学视频公开课作为“精品开放课程”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高校学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网络视频课程与学术讲座。
    大学视频公开课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开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科学理论,广泛传播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提升高校学生及社会大众的科学文化素养,服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高等学校通过开展大学视频公开课建设,实现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社会责任,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造就一批“名师名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二、组织与管理
    1.大学视频公开课以政府主导、高校自主建设、专家和师生评价遴选、社会力量参与推广为建设模式。整体规划、择优遴选、分批建设、分批上网。
    2.大学视频公开课以高校为建设主体,以“辽宁省大学视频公开课”形式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展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做好规划和设计,组织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组建课程建设团队,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确保课程质量。
    3.大学视频公开课面向社会免费开放,以高校和教师自愿申报、自愿共享为原则。
    4.高校在向我厅提交课程前,应依法妥善处理课程涉及的与第三人相关的权利或义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事宜。在课程正式推出前,不得在公开网络传播使用。入选“辽宁省大学视频公开课”的课程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禁止商业使用。
    5.为保护教师和学生的肖像权,学校须事先告知参与视频课拍摄的教师和学生有关课程视频有可能网上公开等事宜。
    三、基本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应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并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名家主讲视频公开课。
    2.课程主讲教师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加强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3.申报的课程应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注重突出本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能够充分展现高等教育先进的教学模式、一流的教学水平、丰硕的教学成果,代表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水平。
    4.申报的课程须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选题适当,内容完整,分专题呈现,凝聚精华,引人入胜。每门课程至少10讲,每讲时长30~50分钟。
    5.为保证视频公开课的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制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媒体制作、传播标准和规范,符合“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附件1)。
    四、申报要求
    请各校根据我厅确定的选题内容范围,组织教师研讨,确定主讲教师、课程名称及主要内容,向我厅推荐,并于2012年3月25日前以快递方式向我厅提交以下材料:
    1.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推荐表(一式五份,附件2);
    2.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
    3.推荐选题的第一讲录像(每门课程不少于3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制作推荐使用标清制式,视频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
以上材料均须以光盘的形式报送电子版。
    附件1、2、3、4均由“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下载,不再印发。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李勇江
    联系方式:024-86891936,15904050591
    电子邮箱:liyongjiang199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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