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室管理 整顿教学环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4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教室管理规范、教学环境有序是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的根本。为进一步加强教室管理,整顿教学楼环境,现对相关事宜规范如下:
    1. 教室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须符合《辽宁师范大学教室管理规定》的要求。
    2. 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引进校外机构或社会活动使用教室。
    3.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教学楼内分发、张贴广告,布置任何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展板等。学校会采用调取监控录像、组织联合检查等方式对此类行为进行监管,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各学院应对分管教室负起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广大师生应自觉维护环境设施,营造文化氛围,共同创建整洁文明、积极向上的教学和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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