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新一届教学督导的通报[2013]5号
发布时间:2014-12-16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2年底我校督导组已圆满完成任期内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教学的指导和监督,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经征求督导组意见,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研究决定聘任陈福民等5名同志为辽宁师范大学专职教学督导,王青建等18名同志为辽宁师范大学兼职教学督导,聘期四年,自2013年3月——2017年2月。

    希望各学院能够大力支持教学督导的工作,认真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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