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报(〔2015〕第14期)
发布时间:2015-07-08    发布者: 肖立莉     点击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在各单位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现确定100项项目予以立项研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2015年度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共计100项,其中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项13项,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专项43项,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专项16项,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专项3项,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专项3项,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项3项,其他19项。
    二、项目管理
    1.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各学院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2.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度,项目主持人要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为项目出成果、上水平、见效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2.各项目要在立项30日内召开项目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各项目要注重突出创新性、实效性,项目组成员要充分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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