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77号)
发布时间:2017-08-30    发布者: 侯平路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顺利完成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请按要求上报教学任务。具体如下:
  1.公共课由承担开课任务的学院填报《教学任务实施书》,其他学院不必填报。
  2.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教学任务后,须对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逐条核对。尤其对直接影响排课、选课、缓补考和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项目,如课程性质、考核方式、起始周、学时、学分以及分班、合班教学等,要保证准确无误。
  3.如需调整教学计划,应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见http://jwc.lnnu.edu.cn下载中心),于9月8日前报教学研究室,审批后方能排课。若调整开课学期,请妥善考虑相关学期学生的周学时总量以及高年级学生重修等问题。
  4.课程性质或学分不同的课程不可合班上课。
  5.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地点的课程,请在《教学任务实施书》最后一栏填写“不参与排课”。
  6.如需外聘教师,请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能排课。
  7.《教学任务实施书》须经教研室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15日下班前报教务科(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jwc_bgs@lnnu.edu.cn),同时报送下学期《外聘教师登记表》。
  8.教学任务一经上报,不可随意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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