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8年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73号)
发布时间:2017-10-09    发布者: 实践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各学院应结合专业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制定2018年实践教学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计划是2018年两个学期的实践教学计划,务必考虑全面,避免遗漏。
    2.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
    3.申请课程实习(包括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课程)计划,须填写附件3。
    4.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10月13日17时前。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校部106室),三个附件的电子文档发至sjk@lnnu.edu.cn。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电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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