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14号)
发布时间:2018-03-21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1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相关专业类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教指委名单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认真研究推荐人选,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家。
    2.若同一教指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推荐人选,学校将采取适当形式择优推荐1人。
    3.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3日10:00前将推荐材料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学院盖章、院长签字)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主楼112室),西山湖校区可报送至3教A区304室;材料汇总表(附件2)、推荐材料Access数据库结构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由于时间紧急,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志杰    82159858    付  强    8599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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