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72号)
发布时间:2018-09-25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63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暨省级教改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经教师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材料、专家评审公示,现确定81个项目为我校2018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1.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各学院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2.校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度,项目主持人要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需经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为项目出成果、上水平、见效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2.各项目要在立项30日内召开项目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3.各项目要注重突出创新性、实效性,项目组成员要充分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学校将于立项1年后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检查中没有取得相应研究进展的项目,将终止立项。
 

附件下载

上一篇: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74号)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