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3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学校非常重视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持续开展基于“实验室开放”、“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本科生自主科研”等项目的创新实践活动。2013年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学校批准80个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66个教师指导本科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26个本科生自主科研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是培养本科生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本科生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的重要途径。请负责人按照“申报书”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工作。
        2.科研训练课题要按照科研路径,如选题、查阅文献、综合分析、实验调查、论文初稿定稿、答辩、结题等过程完成。专业技能训练课题要完成作品、作品说明或训练体会,并在结题前进行答辩。学校还将对“本科生自主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通知另发)。
        3.负责人要做好项目执行过程材料的收集与管理。在实验室完成的项目,务必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开放记录由实验室存档。
        4.项目运行时间均为一年,12月中旬进行项目结题,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作品说明、设计方案、研究论文等)。
        5.学校对各项目负责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研究论文等上报成果有抄袭、雷同、虚假的,学校将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6.项目经费用于项目执行中所需要的资料、实验材料、印刷或复印、调研车费等支出,且各项支出要符合财务规定。报账时由指导教师在单据上签字并到教务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计财处报销。如购置实验材料,需要到本学院设备管理室办理出入库手续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7.请各学院务必尽快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请负责人到项目申请网站查看审批结果。同时,请各学院于4月8日上午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地点:主楼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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