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级师范生进行书写规范汉字(钢笔)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1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按学校教师教育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书写规范汉字”是师范类学生必备技能,共1学分(必修)。其中,钢笔书写能力占0.5学分。现决定对2010级和2009级参加补测的师范生进行钢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的安排、要求及评定标准
    1.测试的安排(见附件一)
    2.测试的要求
   (1)考试分为临摹与自由书写两部分,60分钟内完成。
   (2)字体要求必须为楷书或者行书。
   (3)考试一律使用钢笔书写,请考生自备钢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3.评定标准(见附件二)。
    二、测试的组织
    1.本次钢笔书写成绩达到及格(含)以上,直接被认定为毕业成绩,记0.5学分。
    2.2009级参加补测的师范生,请按时参加本次考试,毕业前,学校不再安排补考。
    3.汉语言文学专业因教育实习的关系,返校后另行安排考试时间。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必须带学生证提前15分钟到考场,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本人写情况说明,并由学院盖印章于测试日前3天报给教务处。
   
    联系人:薛 猛
    电  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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