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第624期)
发布时间:2014-12-15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2007级和2008级部分专业学生在今年进行专业实习工作。请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实习管理,保证实习质量。具体强调以下要求:

一、准备阶段

        1.学院要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在实习开始的前一周,将实习计划交教务处备案。
        2.召开实习动员会。强调实习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学生明确实习工作流程及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指导学生通过各种途径,提前了解实习岗位对专业知识和技 能的具体要求,及时弥补不足。
        3.各学院要特别重视选择指导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0人。
        4.要充分利用实习基地,落实好每个学生的实习单位。对于学生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要严格审核。

二、实习阶段

        1.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各学院要组织指导教师、学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教学工作文件汇编382页),结合实习特点,做好实习事故处理预案。实习期间,学院要与师生及实习单位保持联络畅通。
        2.严格实习过程管理。各学院实习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实习特点,通过各种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监控和指导。

三、考核阶段

    专业实习总评成绩要根据实习单位评价成绩、小组评议结果、实习报告水平等几个方面综合确定。小组评议是实习考核工作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小组评议结果要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评估阶段

    1.做好实习工作总结,详细整理学生实习情况一览表(电子版),5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实践科。
    2.推荐2007级学生专业实习优秀实习生,5月27日前将优秀实习生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3.学校计划在6月份和11月份分别对各学院2007级和2008级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各学院要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要求,提前做好自评工作。
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科学安排,有效管理,确保2011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圆满完成。

    注:专业实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在教务处网站www.jwc.lnnu.edu.cn主页面左侧“实践教学”链接页面中的“实习实践”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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