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申请成绩修正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79号)
发布时间:2017-09-05    发布者: 侯平路     点击次数:

  依据《辽宁师范大学部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暂行)》(教学工作第696期)的规定,现将本学期部分少数民族学生成绩修正工作的安排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审批
  1.网上申请时间
  9月11日8:00 — 9月22日12:00。
  2.符合《辽宁师范大学部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暂行)》中适用范围的学生,在申请时间内登陆教学管理平台,选择左侧“民族生加分申请”。
  3.系统将自动列出学生上学期取得成绩且符合课程成绩调整办法的课程,学生须选择申请成绩修正的全部科目并提交,申请提交后无法修改,该学期成绩也无法再次申请。
  4.申请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PDF文件,学生须下载并打印一式两份,按照《部分少数民族成绩修正申请表》要求,本人签字,经年级辅导员、教学院长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报送至教务科,由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批。
  二、注意事项
  1.符合部分少数民族条件的学生必须按时通过本人账号上网申请修正成绩,如果未按时在网上申请,则视为放弃该学期成绩修正的资格。
  2.学院须根据《辽宁师范大学部分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管理细则(暂行)》中的适用范围,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申请。
  3.学生成绩修正申请批准后,系统将给申请的课程增加一条成绩类型为“民族生成绩修正”的成绩条目,并保留原成绩。在使用成绩时,同一门课程采用哪种成绩类型的成绩,取决于具体使用成绩的相关文件。
  4.学生须在9月22日17:00前将申请表报送至教务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侯平路        电话:8215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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