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3号)
发布时间:2018-01-10    发布者: 侯平路     点击次数:

各学院:
  现将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7]58号)执行。
  根据规定,本次转专业面向2017级学生。转专业资格等规定详见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 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1月11日-1月22日    学生了解转专业安排、期末成绩汇总
     1月23日-3月 4日    学生申请
     3月 5日-3月 7日    学院初审并发布考核安排
     3月10日-3月11日    学院考核
     3月12日-3月15日    学院公示拟接收名单
 
  3.各学院转专业细则见附件2“各学院2018年转专业工作细则汇总”。
 
  4.学生申请转专业,须在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上登陆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3“转专业网上申请指南”。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中的“转专业进度及状态查询”功能查询状态,转专业工作的后续安排也将在此功能中通知,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5.学生同时只可申请转入一个专业。在3月4日前,学生可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撤回后可提交新的申请。
 
  6.各学院做好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工作。学院考核等相关过程材料在学院存档备查。
 
  7.教务处汇总拟接收名单,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公示后将安排学生进行学籍变更和教学计划调整。转专业学生住宿等相关事宜由学校统一安排办理。
 
  8.转专业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接收学院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认定,无法认定的课程应予以补修。
 
  9.对各学院转专业的具体安排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各学院。
    教务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82159070
    电子邮箱:jwk@l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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