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级师范生书写规范汉字(粉笔)能力测试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 27号)
发布时间:2018-04-19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按学校教学计划,现准备对2015级师范生(含部分2014级参加补测的学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进行粉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方式及评定标准
    1.测试方式
    在黑板上书写规定唐诗一首,约30字,4分钟内完成。字体要求为楷书或行书。
    2.粉笔书写能力评定标准
    (1)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2)评定项目字体结构、字体正误、板书布局、总体规范程度。
    (3)标准优秀:评定项目均出色。良好:字体结构不够匀称美观,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及格:字体不够美观大方,板书布局不够合理,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不及格:写错别字或评定项目均不合格。
    二、测试地点
    黄河路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C101教室
    西山湖校区:二教B区二楼微格教室
    三、测试时间
 
日期
时间
学院
5月9日(周三)
12:00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12:40
历史与文化旅游学院
12:50
生命科学学院
13:00
文学院
5月10日(周四)
12:00
外国语学院
12: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2:40
心理学院
12:50
教育学院
13:10
城市与环境学院
5月11日(周五)
12:00
数学学院
12:30
美术学院
12:30
音乐学院
12:50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14:00
体育学院

    四、测试要求 
    1.每个学院安排一名本年级的学生干部,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现场秩序,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按每30人一组(根据大学号)的形式将队伍组织好。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都要出具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3.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4.2014级部分补测的学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必须按照本学院2015级师范生的测试时间进行考试。毕业前,学校不再安排补考。
   
    联系人:于治龙
    电  话:82158404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5级师范生书写规范汉字(钢笔)能力测试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 28号)
下一篇:关于举办辽宁师范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省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