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级师范生书写规范汉字(粉笔)能力测试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 27号)
发布时间:2018-04-19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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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学校教学计划,现准备对2015级师范生(含部分2014级参加补测的学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进行粉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方式及评定标准
1.测试方式
在黑板上书写规定唐诗一首,约30字,4分钟内完成。字体要求为楷书或行书。
2.粉笔书写能力评定标准
(1)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2)评定项目字体结构、字体正误、板书布局、总体规范程度。
(3)标准优秀:评定项目均出色。良好:字体结构不够匀称美观,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及格:字体不够美观大方,板书布局不够合理,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不及格:写错别字或评定项目均不合格。
二、测试地点
黄河路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C101教室
按学校教学计划,现准备对2015级师范生(含部分2014级参加补测的学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进行粉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方式及评定标准
1.测试方式
在黑板上书写规定唐诗一首,约30字,4分钟内完成。字体要求为楷书或行书。
2.粉笔书写能力评定标准
(1)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2)评定项目字体结构、字体正误、板书布局、总体规范程度。
(3)标准优秀:评定项目均出色。良好:字体结构不够匀称美观,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及格:字体不够美观大方,板书布局不够合理,但其他评定项目较好。不及格:写错别字或评定项目均不合格。
二、测试地点
黄河路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C101教室
西山湖校区:二教B区二楼微格教室
三、测试时间
四、测试要求
1.每个学院安排一名本年级的学生干部,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现场秩序,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按每30人一组(根据大学号)的形式将队伍组织好。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都要出具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3.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4.2014级部分补测的学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必须按照本学院2015级师范生的测试时间进行考试。毕业前,学校不再安排补考。
联系人:于治龙
三、测试时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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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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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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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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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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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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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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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文化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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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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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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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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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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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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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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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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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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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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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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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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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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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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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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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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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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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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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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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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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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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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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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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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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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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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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测试要求
1.每个学院安排一名本年级的学生干部,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现场秩序,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按每30人一组(根据大学号)的形式将队伍组织好。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都要出具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3.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4.2014级部分补测的学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必须按照本学院2015级师范生的测试时间进行考试。毕业前,学校不再安排补考。
联系人:于治龙
电 话:82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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