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级师范生书写规范汉字(钢笔)能力测试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 28号)
发布时间:2018-04-19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按学校教学计划,现准备对2015级师范生(含部分2014级参加补测的学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进行钢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要求
    1.考试分为临摹与自由书写两部分,60分钟内完成。
    2.字体要求必须为楷书或者行书。
    3.考试一律使用钢笔书写,请考生自备钢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使用圆珠笔等其他非钢笔书写视为不及格,使用非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视为不及格。
    4.学生必须提前15分钟带学生证到考场。
    5.座位以大学号为序排序。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每学院选派一名教师和一名学生到所在学院考场监考。
   (黄河路校区为田家炳教育书院;西山湖校区为一教)

时间
 
考场
学院
考试地点
2018年5月11日  18:00-19:00
1
外国语学院
C区101
外国语学院(专升本)
2
数学学院
C区201
数学学院(专升本)
3
教育学院
C区301
4
体育学院
C区407
5
化学化工学院
B区306
6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B区202
7
城市与环境学院
B区201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B区101
9
心理学院
B区102
10
美术学院
B区103
11
音乐学院
B区104
2018年5月11日  18:00-19:00
1
文学院
201
文学院(专升本)
2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
计算机学院(专升本)
3
生命科学学院
203
4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204
    三、注意事项
    1.2014级参加补测的师范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请按时参加考试(地点为本学院2015级师范生所在考场),毕业前,学校不再另设补考。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都要出具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3.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于治龙
    电  话:82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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