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级师范生书写规范汉字(钢笔)能力测试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 28号)
发布时间:2018-04-19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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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学校教学计划,现准备对2015级师范生(含部分2014级参加补测的学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进行钢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要求
1.考试分为临摹与自由书写两部分,60分钟内完成。
2.字体要求必须为楷书或者行书。
3.考试一律使用钢笔书写,请考生自备钢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使用圆珠笔等其他非钢笔书写视为不及格,使用非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视为不及格。
4.学生必须提前15分钟带学生证到考场。
5.座位以大学号为序排序。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每学院选派一名教师和一名学生到所在学院考场监考。
(黄河路校区为田家炳教育书院;西山湖校区为一教)
按学校教学计划,现准备对2015级师范生(含部分2014级参加补测的学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进行钢笔书写能力的测试。
一、测试要求
1.考试分为临摹与自由书写两部分,60分钟内完成。
2.字体要求必须为楷书或者行书。
3.考试一律使用钢笔书写,请考生自备钢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使用圆珠笔等其他非钢笔书写视为不及格,使用非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视为不及格。
4.学生必须提前15分钟带学生证到考场。
5.座位以大学号为序排序。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每学院选派一名教师和一名学生到所在学院考场监考。
(黄河路校区为田家炳教育书院;西山湖校区为一教)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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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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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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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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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1日 18:00-19:0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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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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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区101
|
外国语学院(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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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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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区201
|
|
数学学院(专升本)
|
|||
3
|
教育学院
|
C区301
|
|
4
|
体育学院
|
C区407
|
|
5
|
化学化工学院
|
B区306
|
|
6
|
物理与电子技术学院
|
B区202
|
|
7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B区201
|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B区101
|
|
9
|
心理学院
|
B区102
|
|
10
|
美术学院
|
B区103
|
|
11
|
音乐学院
|
B区104
|
|
2018年5月11日 18:00-19:00
|
1
|
文学院
|
201
|
文学院(专升本)
|
|||
2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202
|
|
计算机学院(专升本)
|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203
|
|
4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204
|
三、注意事项
1.2014级参加补测的师范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请按时参加考试(地点为本学院2015级师范生所在考场),毕业前,学校不再另设补考。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都要出具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3.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于治龙
1.2014级参加补测的师范生,2016、2017级专升本学生请按时参加考试(地点为本学院2015级师范生所在考场),毕业前,学校不再另设补考。
2.每名考生在考试时都要出具学生证,学生证丢失的,要出具盖有学院印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进行测试。
3.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于治龙
电 话:82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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