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81号)
发布时间:2018-10-18    发布者: 实践科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依据《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充分掌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学校决定对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计75项(名单见附件1)。
    二、要求
    1.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认真完成《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创新训练)》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见附件2、附件3),学院及指导教师应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效果审阅报告,签署相关意见。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审查项目组相关材料,学校对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的项目,将依据相关文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终止项目等处理,并终止该项目资助经费。
    三、材料上报要求
    1.各项目组应于10月25日17时前将《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创新训练)》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登记表(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lnnu.edu.cn。
    2.纸质版材料2份,在签署学院意见、加盖公章后,10月25日17时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实践科(校部106)
    联系人:金昕   联系电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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