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发放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9] 4号)
发布时间:2019-02-22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全校将于2月25日正式上课,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做到课前到书,定于2月24日为2019年春季教材的发放时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详见附表
    二、地点:黄河路校区(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办公楼125室)、西山湖校区(六公寓一楼)。
    三、发放方式:以学院为单位,分年级、分专业发放,由学生负责人统一领取(领取时负责人需带学生证)。
    四、相关要求:
    1. 各学院指派一名专人负责本学院的教材领取和发放工作并通知领书学生根据时间安排(见附件)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如错过时间不给予优先领取,而是在空余时间或当天教材发放结束后再进行领取)。
    2.为保证教材发放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学院的负责人在领取时,应维持好现场秩序,并协助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清点、核实,完毕后进行签字确认。离开发书现场后,发现教材数量不符等情况,责任自负。
    3.教材领用后,不要在教材上做任何书写、折叠。领用后一周内应与任课教师确认所发教材的正确性。其中发现与订单不符或有错发、重发、教材有任何质量问题,由学院负责人到教务处综合科教材办公室(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办公楼125室)更换(有书写痕迹的不予更换,责任自负),过期不得更换。联系电话:82158798,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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