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9]27号)
发布时间:2019-05-10    发布者: 实践科     点击次数:

各相关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依据《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1.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和《辽宁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统计表》(附件2)。
    2.项目组制作PPT材料进行现场答辩。
    3.为做好2019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展示工作,请每个项目组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展示内容(附件3)。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按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后于5月15日17时前发至sjk@lnnu.edu.cn
    5.各项目组的汇报顺序参见附件4,每个项目汇报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请所有项目负责人携带3份结题验收报告,于5月19日按附件5中要求的到达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项目组全体成员均需参加。
    6.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审核,对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5)。
    7.结题答辩后,学校将根据各项目组的完成情况进行优秀项目评选。
    8.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答辩工作(名单见附件6),学院要在2019年5月20日前完成结题答辩工作。结题答辩完成后,请负责人于5月20日17时前将《辽宁师范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7)和《辽宁师范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统计表》(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lnnu.edu.cn。纸质版一份(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校部106室)。
    三、国家级、省级项目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19日上午8:00。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二楼。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电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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