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省级“20项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发布时间:2012-07-06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辽宁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012年3月,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43号)的精神,教务处组织上报了《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和《辽宁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请示》。
    2012年7月,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178号),批准我校实施“20项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辽宁省对各高校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平均0.5万/项的标准予以资助,我校将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顺利进行。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实施“训练计划”对于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研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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