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首次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发布时间:2013-05-29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近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48号)精神,我校申报的“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市司法局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获批“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4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推荐“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市司法局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是推动高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有效措施之一。我校历来重视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通过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强化了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截止目前为止,我校已签约各类校外实习基地2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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