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及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1]56号)
发布时间:2021-12-06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及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73号)精神,现组织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认定及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报送专业需具备的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范围
    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本学院实际,认真梳理专业建设情况,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2.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1日9:00前提交《推荐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至教务处教研科(主楼112室)。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专业培养方案,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大小不超过100M)发送至jxyjs@ln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杰兰:821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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