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9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着力提升高等学校的竞争力、创新力、贡献力、影响力,按照《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办[2020]4号,下称《意见》),现就2021年度校际合作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及数量
按照《意见》要求,申报协同创新类别的项目,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请填写《项目申报书》(请点击下载),协同创新限报2项。研究周期一年或两年。
三、报送方式
请于5月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五份《项目申报书》送至科研处主楼12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chaomingli@126.com,联系人:李朝明,电话:8250,手机:15942440587
科研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