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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申报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1-05-28 08:30:5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服务能力,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聘任条件
   科技创业导师应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创业经验丰富,能对初创企业提供持续、专业的辅导服务,乐于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成功经验反哺社会。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报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
   1、企业家。上市公司、科技型大企业、瞪羚和独角兽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或专家。
   2、技术专家。高校、科研院所学科带头人,新型研发机构研究人员和企业技术专家,优先考虑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洁净能源、生命健康、精细化工、新材料等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技术领域专家。
   3、科技创业专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专业化众创空间、离岸创新中心已毕业的、经营成功的创业团队成员;具有创业成功经验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4、投融资专家。投融资机构的资深专家。
   5、管理专家。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资深管理人员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国际科技合作服务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请申报人员在辽宁政务服务网注册后(具体步骤见附件2)在线填报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连同其它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
   三、申报聘任程序及时间
   1、系统填写相关信息,项目名称为“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基本信息填写后保存,在附件中下载“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申报申请表”和“大连市科技项目申报承诺协议”,签字自定义上传。
   2、请申报人于6月18日前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内完成材料填报并提交至学校。
   3、市科技局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成立的,市科技局正式发文聘任为大连市科技创业导师。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159889
   联系人:姜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