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课程教材常态化更新工作的若干举措》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辽宁师范大学教材选用与征订管理办法》要求,为提高教材选用质量,学校定于2026年11月组织专家对我校各教学单位申请使用的自编(参编)教材进行全面审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制度,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制度。所有新增计划使用的自编(参编)教材(含实验教材)均须报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列入学校的教材选用计划(2022、2023、2024、2025年已经审核通过的教材,不用再次审核)。
二、教材的选用要遵循以下原则
1.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对内容陈旧、重复、拼凑的教材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上采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马工程”对应课程统一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原则上选用教学大纲知识点覆盖率超过60%的教材,可依据教学大纲自编讲义作为教学补充。专业课程教材选用原则上一年一更新,讲义要及时融入产业技术前沿、最新科研成果和学术动态。鼓励每学期更新教材线上资源,丰富教材形态。
2.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专业课程要与时俱进、高频迭代,紧跟产业技术变革和前沿科研成果快速更新。实践类课程要强化产教融合与项目驱动,构建真实场景和虚拟仿真相结合的综合实训体系。推动AI赋能教学管理,对教学内容未更新超过1年的予以提示,2年的予以预警。
3.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对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三、各教学单位党委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将课程教材常态化更新作为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部署,对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高度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四、教研室(系)或任课教师填写并向教学单位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辽宁师范大学自编(参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五、各单位要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辽宁师范大学自编(参编)教材使用申请表》、《汇总表》、《学院教材选用审核意见表》和自编教材样书于2026年11月6日前报教务处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主楼106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jwc_bgs@lnnu.edu.cn,联系人:冯欣玉 薛帅 电话:82159929。
六、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无计划新增选用自编教材。
七、未经审核批准,任何教学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订购和向学生发售教材,一经发现,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