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7年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6]44号)
发布时间:2026-05-28    发布者: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做好2027年实践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各学院(部)应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教学大纲,认真制定2027年实践教学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报送的实践教学计划须包含2027年度两个学期开展的实践教学工作,务必考虑全面,避免遗漏。

2.本次报送采用新版教务系统实习经费模块线上报送方式(操作手册见附件)。

3.系统申报截止时间:教师线上提交材料截至2026年6月11日17时,院(部)系审核截至2026年6月16日16时

4.2026年实践教学计划完成后,请务必于新版教务系统实习经费模块上传实习总结,避免影响后续年度实践教学计划的申报。

联系人:李名赫    联系电话:82159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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