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26年6月29日-7月9日。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安排
本学期授课时间截至2026年6月26日,考查课需于2026年6月26日前完成课程考核。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年级 |
科目 |
6月29日 |
8:00—10:00 |
202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0:30—12:30 |
2024 |
现代教育技术 |
6月30日 |
8:00—10:00 |
2025 |
大学外语(二) |
10:30—12:30 |
2024 |
大学外语(四) |
7月1日 |
8:00—10:00 |
2025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10:30—12:30 |
2024 |
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 |
7月2日 |
8:00—10:00 |
2024 |
心理学基础 |
期末考试采用教务系统排考,各单位须在本学院(部)负责管理的教室内安排考场。教务系统内已完成大学外语的考场安排,各单位须按要求指派教师参加监考,其他公共课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自行安排考场和监考教师。
三、专业课考试安排
1.专业课考试由各单位安排,应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
2.重修学生一律随重修报名的班级参加考试。
3.安排专业课考试时,应避免学生的重修考试科目与主修考试科目冲突。如因考试科目过多无法规避,学生可以申请缓考。
4.请于6月5日前报送公共课考试试卷和公共课试卷汇总表,6月10日前报送专业课考试试卷和试卷汇总表,6月22日前报送考试日程安排(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5.教师须在2026年7月16日前将课程考核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管理人员须同步完成成绩审核。
四、缓考、补考安排
1.学生申请缓考时,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并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程序。考生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在网上提交缓考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缓考。
2.符合学校补考规定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不按考试安排参加补考的学生视为放弃补考机会,学校不再安排考试,直接重修。
3.缓补考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排考结果制作考生签到表,每场考试前组织考生签到。
2.公共政治课按照分班情况编排考场、回收答题卡。
3.各单位应认真抓好考试工作,考试前要召开“三会”,要成立学院(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名单、考试工作要求和考试日程安排在单位内张贴,并做好考风考纪相关宣传工作。
4.各单位须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违反考试和学习纪律认定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5.监考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严格按考试流程执行各环节,履行监考职责,维持考场秩序,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学院(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加强考试监管力度,每场考试要进行不定时巡视。每场考试前,黑板上要注明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监考人员姓名和巡考人员姓名,并张贴监考须知及考生须知。
6.学生应提前20分钟持学生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允许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考试期间桌面上只允许存放考试用具和证件,严禁携带手机、带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手表等参加考试。学生应全程保持安静,听从监考老师安排,考试结束上交所有考试材料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违纪、作弊者,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应回收全部考试材料,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严禁学生将试卷带出考场。网上阅卷的科目,答题卡要用试卷袋封装保存。
8.各单位要按学校要求做好考试材料的归档工作。
9.各单位要按时清扫教室,保证考试环境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