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填报和排课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6]30号)
发布时间:2026-04-14    发布者: 教务处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填报和排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填报

(一)填报时间

2026年4月20日8点至5月15日17点。

(二)填报要求

1.校对并录入教学任务。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教学任务——院系填报)导出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其中面向2026级学生的教学任务暂未生成,后续工作另行通知)。请务必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起止周等信息,确保无错开、漏开、重开课程。填好任务书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后,提交审核。不开课的教学任务须在系统中删除。

2.教学任务录入注意事项

(1)条件组是上课对象的限制条件,需为每个教学班添加条件组。根据上课对象,每个条件组要添加6个限制类别,分别是“年级”“学生类别”“学历层次”“院系”“专业”“行政班”。

(2)为科学配置教学资源,确保教学效果,采取合班授课的全校公共基础课,原则上每班不多于100人。

(3)综合素质课开课起止教学周为1-8周或9-16周。对上课对象即“教学班”有专门要求的一定要清晰准确填报。综合素质课一般不对本学院学生开设,即本学院(部)的学生不能选修该综合素质课。在填报教学任务时条件组的限制条件不要包括本学院学生。

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教授每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学时。各学院(部)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逐一做好落实工作。在填报完教学任务后,各学院(部)要同步出具教授给本科生授课情况自查报告。请各学院(部)于5月20日下班前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授授课的教学任务实施书及自查报告一并交至主楼110室,二者电子版也需同时报送。

4.严格外聘教师聘用和管理。确需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须有充分必要理由,于5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申请,并且在一网通办中履行《辽宁师范大学外聘教师申请》或《辽宁师范大学外聘延期申请》流程。录入教学任务时,外聘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要填写外聘教师的具体工号和姓名。

5.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学院在分配教学任务时,应尽量安排同学院(部)、同专业的教学班在同一个教学任务中。公共课的电子版教学任务实施书请于4月30日下班前报送。各学院(部)对专业课排课有预留时间要求的,请于4月30日前反馈诉求。教务处在排公共课时,会根据整体的课程安排合理预留专业课排课时间。

6.影视艺术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等学院会根据培养方案重新调整学生的分班情况,请相关学院(部)于4月30日下班前报送新调整后的工作室、方向、专项名称和计划人数,重新分班后的学生名单请于6月18日下班前报送。

7.有新增综合素质课需求的学院(部),需提交开课申报表等材料,请于5月2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张琛雪老师,联系电话:82159070。

8.各学院(部)需提交纸质版教学任务实施书(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任务书应按专业分年级打印装订,每个专业每个年级导出在一张表格上,综合素质课、创新创业教育课和公共课各自单独导出。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课程编排

(一)排课时间

2026年5月25日8点至5月29日17点

(二)排课要求

1.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排课。在教学管理——排课管理——院系排课(模式一)中选择“是否排课”为“待安排”的教学任务,进行手动排课。如果有教学任务不排课,须选择该任务并点击“更改待安排——不排课”,任务状态则变更为“不安排”。已排完课的教学任务可在“已安排”列表内查看。

2.请各学院(部)于4月30日前将微格教室使用申请报送至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李名赫老师,联系电话:82159357。各学院(部)在提出微格教室使用需求时,应避开大学外语、体育上课时间。各学院(部)根据微格教室安排情况,将使用微格教室教学任务的上课时间排入教学管理系统中,截止时间为5月9日17点。

3.为避免和公共课、专业课时间冲突,综合素质课和创新创业教育课时间统一明确为:黄河路校区周二、四中午5-6节和周三晚上11-12节;西山湖校区周三、五中午5-6节。学院在安排专业课时应避开综合素质课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的时间。

4.周五下午7-10节一般不安排教学任务。晚上11-12节不建议安排专业课。

5.各学院(部)在排课时要优先选用研讨型教室、智慧教室。如出现教室不足情况,各学院(部)可先编排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选择虚拟教室。各学院(部)将暂时安排在虚拟教室的教学任务报送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待所有学院(部)都完成排课后,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教室。

除正常排课外,其他任何原因使用教室均须严格履行教室借用手续。为避免使用冲突,借用教室必须提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6.各学院(部)须对排课结果进行检查。操作方法:全选已经排课的教学任务,分别点击“排课检查”中的“任务冲突检测”和“总课时核对”进行检查。如出现问题提示,则须进行相应调整。

7.最终课表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

8.同一教学任务如果涉及多位教师,各学院(部)要明确每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具体节次、详细地点,并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做好安排。如涉及授课教师变更,须及时更新教学任务书,保证实际上课时间、地点及授课人与教学管理系统内信息保持一致。如果需要调停课,授课教师须提前向学院(部)报备,并与学生充分沟通,解决好因调停课可能造成学生课程冲突的问题,同时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履行调停课手续。

教学任务填报和课程编排是保障教学平稳运行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根据以上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贾老师,电话:8215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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