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教学成果奖正式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意见,通过查阅推荐过程资料、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考察,现将我校2026年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8月6日至8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及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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