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实验室开放、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获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6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学校非常重视提升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持续开展基于“实验室开放”和“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等项目的创新实践活动。经学院申报、教务处评审,2012年学校批准71个实验室开放项目、63个教师指导本科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开放实验室项目、教师指导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是本科生获取创新实践学分的重要途径。学生参加项目完成研究论文、经答辩合格可以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研究论文要每人一题,并有应用性或创新性,按毕业论文或公开发表科技论文的格式撰写。
    2.指导教师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有计划、有目的地完成项目的指导任务,如计划的制定、过程的指导、研究论文的修改、组织学生答辩和申请创新实践学分等,并做好过程材料的收集与管理。
    3.在实验室完成的项目,务必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开放记录由实验室存档。
    4.以上项目运行时间均为一年,12月中旬进行项目结题,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学生完成的作品说明、设计方案、研究论文及其它成果。
    5.参加教师指导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学生,也可以参加开放实验室项目,但学校只对一篇论文进行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学校对各项目负责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研究论文等上报成果有抄袭、雷同、虚假的,学校将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6.项目经费用于项目执行中所需要的资料、实验材料、印刷或复印、调研用车等支出。报账时由指导教师在单据上签字并到教务处办理登记手续后,到计财处报销。如购置实验材料,需要到本学院设备管理室办理出入库手续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7.请各学院务必尽快通知到项目负责人,以便安排。同时,请各学院于3月20日上午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地点:主楼106室
)。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辽宁省大学视频公开课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