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千”计划“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52号)
发布时间:2025-06-13    发布者: 史慧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双千”计划“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发挥“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等优势,学生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专业课程群3-10门课程,完成“微专业”学习任务。支持学院(部)结合实际需要开设多种类型的“微专业”,优先开设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微专业”。
  1.急需紧缺型。主要面向社会需求减少相关专业学生,通过与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就业市场人才急需领域结合,拓展现有人才培养方案内涵。
  2.应用技能型。主要面向就业竞争力不足相关学生,围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设置课程,鼓励“专业+人工智能应用”“专业+职业通用能力”模式,帮助快速掌握实用技能。
  3.交叉复合型。鼓励学院(部)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聚焦科技革新和产业发展趋势,围绕未来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需要等设立“微专业”,促进知识融合创新。
  二、思路目标
  1.建设方向。支持学院(部)优先开展急需紧缺产业领域微专业建设(方向详见附件1),也可结合国家战略、区域产业和市场需求,自主开设建议方向以外的“微专业”。
  2.面向对象。紧紧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主要面向本科高年级学生开设。“红黄牌”提示和2024年度去向落实率低于50%、去向落实情况处于本校后1/3等就业质量不高、社会需求减少相关专业点所在学院(部),要找出1-2个能够赋能本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的微专业方向,快速联动依托学院推进微专业建设。
  3.建设途径。鼓励学院(部)内外协同,整合教育、培训、就业资源,强化供需对接,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组建跨组织、跨学科、跨专业微专业教学团队,统筹教学科研、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允许并支持不具备独立开设“微专业”学院(部)开展跨校合作,统筹师资和条件。
  4.建设目标。首批“微专业”应尽快完成开设、招生、开课任务,原则上应于每年7月前完成所有授课和实践环节,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学分认定或相关学习证书。后续将通过3年持续建设,在全省形成一批反映省域产业发展新需求、促进学生就业力提升、在助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方面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高水平微专业。
  三、建设实施
  1.“微专业”要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有良好就业前景。
  2.专业定位、培养目标明确,课程体系科学,教学内容实际、教学方法有效,体现学校学科优势、新兴交叉等特色鲜明。教学文件俱全,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3.“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团队成员结构合理。
  四、管理评估
  1.提交社会需求分析、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师资条件及就业前景分析等报告,经省级教育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入库。
  2.立项的“微专业”建设坚持“边建设、边运行”原则,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汇总入库的“微专业”可查询认证;完成“微专业”学习后,学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查询认证。
  3.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纳入教师工作量统计范围。
  4.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双千计划”微专业质量遴选及评估,评估合格的认定为省级“双千计划”微专业,并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部)需对拟申报的微专业进行充分论证,确定微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等内容,填写《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
  3.请各学院(部)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2),《“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
  联系人:于杰兰,82159239
       史 慧,82159858
 
附件:1.“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产业领域和建设方向
    2.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3.“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汇总表
 

附件下载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专业建设调研论证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