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第656期)
发布时间:2013-06-14 发布者:
董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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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现对2010级师范类本科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教育实习进行全程指导、监控与管理,保证以集中实习的模式进行教育实习。
二、上报教育实习计划。根据学校《教育实习纲要》和辽宁师范大学201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见附件一),请各学院于8月28日前上报教育实习计划(见附件二),同时,计划电子版请发至lsdjsjy @ 126.com。
三、领取教育实习材料。请各学院于8月28日凭教育实习计划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教育实习手册与评价表。
四、教育实习时间要求。具体进入实习学校的时间由学院自行决定,学校将于10月21日正式开始其他各类课程的教学工作。
五、教育实习检查与评估。教育实习期间,学院领导要深入实习学校,及时了解实习进展情况;实习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工作评估方案》,对各学院实习总体情况进行评估。
六、实习模式。原则上不允许采取集中实习以外的其他实习模式,如有极特殊情况,按《关于师范生自主教育实习的管理规定》(见附件三)执行,申请自主教育实习的学生要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四)。请学院于8月28日前在学生申请书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统一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批。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现对2010级师范类本科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教育实习进行全程指导、监控与管理,保证以集中实习的模式进行教育实习。
二、上报教育实习计划。根据学校《教育实习纲要》和辽宁师范大学201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见附件一),请各学院于8月28日前上报教育实习计划(见附件二),同时,计划电子版请发至lsdjsjy @ 126.com。
三、领取教育实习材料。请各学院于8月28日凭教育实习计划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教育实习手册与评价表。
四、教育实习时间要求。具体进入实习学校的时间由学院自行决定,学校将于10月21日正式开始其他各类课程的教学工作。
五、教育实习检查与评估。教育实习期间,学院领导要深入实习学校,及时了解实习进展情况;实习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实习工作评估方案》,对各学院实习总体情况进行评估。
六、实习模式。原则上不允许采取集中实习以外的其他实习模式,如有极特殊情况,按《关于师范生自主教育实习的管理规定》(见附件三)执行,申请自主教育实习的学生要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四)。请学院于8月28日前在学生申请书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统一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批。
联系人:薛猛
电 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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