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7 发布者:
董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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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201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4]5号)、《转发〈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辽教师[2010] 10号)、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大连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有效组织我校201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必备条件
1.本次申请人员为我校2014届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和对外汉语专业要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其余学院要达到二级乙等(含)以上。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学生(男)身高160CM以上,学生(女)身高155CM以上,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
5.根据辽教师[2010] 10号《转发〈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要到大连市体检中心参加体检,请自行注意大连市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信息,并提供体检结论。
二、具体工作安排
1.申请方式
本次教师资格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由申请人独立完成。
2.网络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为4月18-27日。请申请人在此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在网络开放时间内要打印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为5月16-20日。申请人本人必须参加,并且要出具以下材料:打印并签字承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所有复印件均要求A4纸。具体确认时间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4.信息审核
学校在5月26-27日进行信息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将报送大连市教育局。
5.教师资格认定
由大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6.毕业证书检查
6月17日,大连市教育局将到我校核实申请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如果不合格将撤销申请人的教师资格。
7.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学院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给申请者本人,同时将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学生毕业档案。
三、几点说明
1.本次教师资格申请不含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本次申请是学生自愿申请。
3.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以学校教学计划中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
教师资格申请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重大,请各学院领导充分认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学院要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的任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各项内容务必要真实、准确,严禁在教师资格申请工作中放宽条件。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关于201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4]5号)、《转发〈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辽教师[2010] 10号)、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大连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有效组织我校201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必备条件
1.本次申请人员为我校2014届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和对外汉语专业要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其余学院要达到二级乙等(含)以上。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学生(男)身高160CM以上,学生(女)身高155CM以上,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
5.根据辽教师[2010] 10号《转发〈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生,要到大连市体检中心参加体检,请自行注意大连市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信息,并提供体检结论。
二、具体工作安排
1.申请方式
本次教师资格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由申请人独立完成。
2.网络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为4月18-27日。请申请人在此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在网络开放时间内要打印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为5月16-20日。申请人本人必须参加,并且要出具以下材料:打印并签字承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所有复印件均要求A4纸。具体确认时间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
4.信息审核
学校在5月26-27日进行信息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将报送大连市教育局。
5.教师资格认定
由大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6.毕业证书检查
6月17日,大连市教育局将到我校核实申请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如果不合格将撤销申请人的教师资格。
7.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学院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给申请者本人,同时将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学生毕业档案。
三、几点说明
1.本次教师资格申请不含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2.本次申请是学生自愿申请。
3.学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以学校教学计划中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
教师资格申请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重大,请各学院领导充分认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与协调工作。各学院要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的任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各项内容务必要真实、准确,严禁在教师资格申请工作中放宽条件。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薛 猛
电话:82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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