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实践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1 发布者:
董钦科
点击次数:次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评选本年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包括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学科专业竞赛、实验室开放、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和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含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共6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及原则
1.评选标准
(1)《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2)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审参照《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纲要》第九条“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定标准”。
2.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三、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每个类别不超过5人,报送材料时请排出名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选。
四、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学院评选、推荐。
3.学校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需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审表(纸质)。每位参评人1份。
2.过程性材料。例如指导工作(手册)、记录、实习手册(5本)、学生论文等。
3.其他特色化、个性化的证明材料。
六、材料报送时间
1.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下班前。
2.上报部门:教务处实践科(主楼106室)。
联系人:薛猛 联系电话:82158404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评选本年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包括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学科专业竞赛、实验室开放、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和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含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共6个类别。
二、评选标准及原则
1.评选标准
(1)《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2)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评审参照《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纲要》第九条“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定标准”。
2.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三、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每个类别不超过5人,报送材料时请排出名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选。
四、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学院评选、推荐。
3.学校评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需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评审表(纸质)。每位参评人1份。
2.过程性材料。例如指导工作(手册)、记录、实习手册(5本)、学生论文等。
3.其他特色化、个性化的证明材料。
六、材料报送时间
1.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下班前。
2.上报部门:教务处实践科(主楼106室)。
联系人:薛猛 联系电话:82158404
附件下载
上一篇:关于组织第二届全国高校(本科)微课教学比赛辽宁省复赛参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4年校内创新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