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3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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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88号)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辽宁省第十一届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校内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2.已获得前十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2—2014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非现任校级领导。
具体条件详见《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申报遴选程序
1.各基层单位遴选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基层单位遴选推荐上报学校,每个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2.学校遴选推荐:学校将组成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基层单位推荐文件,一式1份;
2.《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3.《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10份;
4.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DVD光盘一份,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单位于6月5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112),并将《汇总表》(EXCEL格式)、《推荐表》(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因今年省教育厅布置此项工作的时间紧张,请各单位推荐到学校的候选人于6月7日前完成教学录像录制。经学校遴选推荐参评省教学名师的候选人,须于6月9日前将教学录像参照教学录像上传方式说明(附件4)上传至百度云网盘,并将公开链接地址填写到《汇总表》中。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程的优秀教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立莉;联系电话:82158627
附件1: | 第十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doc |
附件2: | 候选人汇总表.xls |
附件3: | 第十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表.doc |
附件4: | 教学录像上传方式说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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