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年实践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5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本科实践教学质量,各学院应结合专业教学大纲与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制定2016年实践教学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计划是2016年两个学期的实践教学计划,务必考虑全面,避免漏报。
    2.填报数据要真实准确。
    3.申请课程实习(包括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课程)计划,须填写附件3。
    4.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4日17时前。纸质材料在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校部106室),三个附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jk@lnnu.edu.cn。
    联系人:岳庆荣    联系电话:82158341    
            
附件:
1.辽宁师范大学2016年实习经费预算表
      2.辽宁师范大学2016年“实践类”课程实习经费预算表
      3.辽宁师范大学课程实习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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