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2    发布者: 肖立莉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140号)精神,学校将于11月中旬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组要对照《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2.各项目组于11月20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一式2份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室(主楼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om
    3.本次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在校内予以公布,并上报省教育厅。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项目所在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应向学校提出撤销申请。
    4.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应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见附件3)。
    联系人:肖立莉   联系电话:8215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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