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项目立项结果的通报(〔2016〕第6期)
发布时间:2016-04-13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6年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初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批准立项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41项(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赛项目负责人职责
    1.竞赛项目负责人要注重竞赛活动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树立正确的竞赛观。
    2.竞赛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项目申报书,有计划、有目的地完成项目任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做好文档、音频、视频等过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3.竞赛项目负责人依据竞赛实施方案到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校部106)领取学生获奖证书。
    二、项目执行时间及要求
    1.项目执行周期为一年, 12月30日前截止。
    2.项目负责人要按学校结题工作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3.有对应省赛、国赛的竞赛项目,可作为省赛、国赛的校内选拔。
    4.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规定》专业实习经费可用于促进及检验专业实习效果的专业竞赛费用,如报名费、参赛教师和学生差旅费、邮寄费、竞赛作品编印费等。
    三、竞赛项目奖励
    学校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实施方案》对参加竞赛获奖学生认定相应创新实践学分。
   
附件:2016年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立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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