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学工作第697期)
发布时间:2016-12-29    发布者: 实践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专业实习工作的管理,确保专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根据教学计划安排,部分2013级和2014级本科生将于2017年进行专业实习。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实习(分散实习)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对2017年专业实习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高度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计划中须包含详细的专业实习安全处理预案。学院应高度重视专业实习管理工作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以确保学生的实习质量。
    2.学院应充分利用实习基地,落实好每个学生的实习单位。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需填写《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和《辽宁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接收函》,学院应严格审查实习单位是否具备完成专业实习大纲规定任务的条件。
    3.学院应选择指导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0人。
    4.学院召开实习动员会,给学生讲解实习任务及流程;进行实习安全教育,组织实习师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教学工作文件汇编第382页)。学院应结合专业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习事故处理预案,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5.在实习开始前,将《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实习期间,学校将组织专人检查。
二、过程管理
    1.学院和指导教师要采取各种措施,定期对实习生进行指导,科学管理,保证实习质量,尤其是加强分散实习的管理工作。
    2.指导教师须如实、规范填写《教师指导手册》。
    3.在专业实习期间,实习生务必遵循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听从指导教师安排,对于违反实习纪律、不请假等情况,学校将加大处罚力度。
三、考核及成绩管理
    专业实习总评成绩应根据实习单位评价成绩、小组评议结果、实习报告水平等几个方面综合确定,并如实填写《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学院要成立分散实习评议答辩小组,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小组评议答辩,实习评议答辩小组根据实习生答辩情况给出“实习小组评议意见”。请各学院在2017年5月26日前将专业实习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管理规定》,各专业实习成绩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可超过学生总数的30%。
    四、总结评估
    1.学院做好实习工作总结。除了总结本届专业实习工作的基本概况,还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和往届相比,做了哪些改革尝试,具体做法与效果如何?②在实习过程中,学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如何?主要存在哪些薄弱环节?③学生和指导教师中的典型事例;④改革专业实习以及相关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注重对实习动员、实习过程、领导走访、教师指导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汇总《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成绩一览表》,并于2017年5月26日前将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实习成绩一览表(电子版)报送实践科,电子邮箱是sjk @lnnu.edu.cn。
    3.学院向学校推荐优秀实习生,相关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科学安排,加强管理,确保2017年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圆满完成。
 
注:专业实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创新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6年本科生专业基本技能竞赛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