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校级本科公开示范课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67号)
发布时间:2018-09-07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次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陈宝生部长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间的学习、交流与研讨,发挥高水平课堂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校级本科公开示范课评选办法》(附件1),我校将组织开展第二批校级本科公开示范课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全校在职教师且2017年至少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每位教师限申报一门。
二、申报和遴选程序
1.由教师本人申报,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课程,学校将于10月中下旬以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遴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教师需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校级本科公开示范课申报表》(附件2,纸质一式1份),学院需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校级本科公开示范课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一式1份),9月21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2.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校级本科公开示范课遴选工作,做好相关宣传,鼓励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积极申报。
3.联系人:王志杰,联系电话:82159858。
一、申报范围与数量
全校在职教师且2017年至少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每位教师限申报一门。
二、申报和遴选程序
1.由教师本人申报,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课程,学校将于10月中下旬以现场教学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遴选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教师需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校级本科公开示范课申报表》(附件2,纸质一式1份),学院需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校级本科公开示范课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一式1份),9月21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1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电子版发送至jxyjs@lnnu.edu.cn。
2.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校级本科公开示范课遴选工作,做好相关宣传,鼓励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积极申报。
3.联系人:王志杰,联系电话:82159858。
附件下载
上一篇:关于组织参加“辽宁省2018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62号)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8】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