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0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始组织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公共课教学任务由相关公共课教研室所在学院填报《教学任务实施书》,其他学院只填报本学院专业课的《教学任务实施书》;思政课每班人数不得超过150人,上课对象超过100人的思政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班级数总计不得超过20个。
    2.请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完成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实施书》。课程性质、考核方式、起始周、学时、学分以及分班、合班等信息直接影响排课、选课、缓补考和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要认真填报,确保无误。只有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学时、学分、开课模式等完全相同的课程方可合班上课。
    3.为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建议每学期产生不开课门次数较多的学院提前组织学生预选课。对于确定开不出来的课程不再上报。
    4.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充分考虑教师工作量、出国、进修、孕产等情况,科学安排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教师的身体状况等合理安排上课班型。《教学任务实施书》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再改动。
    5.如需调整教学计划,请先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见http://jwc.lnnu.edu.cn下载中心),于9月18日前报教研科,审批后方能排课。如需调整开课学期,须充分考虑相关学期学生的周学时总量以及高年级学生重修等问题。
    6.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和地点的课程,请在最后一栏填写“不参与排课。
    7.《教学任务实施书》经审核无误后,请用A4纸打印,由教研室主任及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24日前报教务科。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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