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59号)
发布时间:2020-07-30    发布者: 教研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4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
    3.2017~2019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工作程序
    1.由学院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院级遴选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
    2.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组织评审,拟定2名推荐人选,报校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学院推荐公文。公文须包括学院对申报人课堂教学、师德师风表现等情况的评价以及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推荐意见;
    2.《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作为公文附件,格式见附件1);
    3.《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成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复印件(教材、著作需提供原件);
    4.《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格式见附件3);
    5.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
    请学院于8月6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1-3项纸质版一式一份、第4项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教研科(因防疫工作需要,请提前与于老师联系确定材料交接方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各学院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院,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2.学院应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表中所写内容真实,并与佐证材料保持一致。各项报送材料中需要学院负责人签字和学院盖章处均须完整,否则不具备有效性。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老师:82159239 151406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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