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0]83号)
发布时间:2020-11-11 发布者:
岳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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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制定了《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1、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专业落实好指导教师选派、选题、开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档案存档等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
2、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同时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我校良好学风。
二、工作要求
1、选题
选题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严格“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师范专业学生需加大学科教学内容方面的选题比例。根据《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取得的成果,经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查且认定该项目成果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申请答辩。但申请学生必须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所有过程材料并接受各阶段的检查。
2、开题
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开题工作具体形式由学院自主决定。
3、中期检查
各学院要增强质量意识,强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着重检查工作进度、写作体例的规范性和指导记录完整性等过程管理是否完备、中期检查表完成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
4、学术诚信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详见附件3),各学院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管理工作,按照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全覆盖,各学院要早宣传、早准备,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指导、评阅、考核、自评及管理工作。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将继续使用“辽宁师范大学创新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实现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的全过程管理,请各学院做好组织管理工作。管理平台网址:https://jwc.lnnu.edu.cn/。操作流程见附件2。
注: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及表格请在教务处主页 “辽宁师范大学创新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下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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