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1]13号)
发布时间:2021-03-23    发布者: 实践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及时发现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确保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开展, 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将于3月23日至4月2日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1.检查论文选题
    各学院要检查学生“一人一题”的落实情况;检查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检查选题的意义、选题的难易程度和范围是否适当;检查师范专业学生在加大学科教学方面选题比例的情况等。
    2.检查论文及过程材料
    检查学生的论文内容与题目是否相符;检查学生论文按照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论文的逻辑构建情况、与专业知识的结合情况;检查毕业论文(设计)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达成度情况;检查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情况;检查过程材料在“创新实践管理平台”的填写情况。
    3.检查指导老师配备情况
    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5名,指导教师要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依据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和《辽宁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辽师大党发〔202052号),检查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比例提升情况。
    4.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术诚信、学术规范教育情况
    结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辽宁省高等学校加强学风建设十条措施》(辽教发〔2021〕1号)、《辽宁师范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辽师大校发〔2018〕95号)、《辽宁师范大学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工作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13〕44号)等文件的传达,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开展关于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方式。各学院要以专业为单位,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指导教师的指导、答疑、文件传达情况进行检查,对学生论文进行抽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要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中期检查报告要求每个专业填写一份。院级管理员登录“教务处主页”(http://jwc.lnnu.edu.cn/)右侧教师专区中点击“创新实践管理平台”进入平台系统,然后点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的“学生选题管理”导出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具体导出流程详见操作手册(附件3)。学校将对各学院在 “创新实践管理平台”中填报的数据和线下提交的材料(附件1、附件2)进行检查,确保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4月2日17:00前,将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和选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jk@lnnu.edu.cn,学校将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       
    联系人:金昕 联系电话:8215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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