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3号)
发布时间:2024-03-05 发布者:
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
点击次数:次
各教学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7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每教学单位可推荐1个项目。项目研究期6个月。
二、研究主题
1.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2.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只可从学校、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4个申报渠道中任选其一,不可重复申报。
2.鼓励教学单位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等有关专家组织进行申报。
3.请申报教学单位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重要阵地作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实验条件为保障,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24年2月29日17点前报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校部1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老师 82159239 15140693925
按照《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7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每教学单位可推荐1个项目。项目研究期6个月。
二、研究主题
1.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2.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的研究。
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的研究。
三、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只可从学校、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4个申报渠道中任选其一,不可重复申报。
2.鼓励教学单位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等有关专家组织进行申报。
3.请申报教学单位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重要阵地作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实验资源开放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和完备实验条件为保障,深入开展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24年2月29日17点前报送《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项目管理科(校部1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yjs@lnnu.edu.cn,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于老师 82159239 151406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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