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填报和排课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68号)
发布时间:2024-11-08    发布者: 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填报和排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填报
  (一)填报时间
  2024年11月12日8点至28日17点
  (二)填报要求
  1.校对并录入教学任务。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教学管理--教学任务--院系填报)导出下学期教学任务书,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起止周等信息,确保无错开、漏开、重开课程。填好任务书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后,提交审核。不开课的教学任务须在系统中删除。
  2.任务录入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教学任务的“是否必修”、“是否参与选课”、“是否参与排课”选项,均须根据培养方案和实际情况明确选择“是”或“否”。
  (2)教学班信息:需为每个教学班添加条件组,条件组至少有6个限制类别,包括年级、学生类别、学历层次、院系、专业、行政班。为科学配置教学资源,确保教学效果,采取合班授课的全校公共基础课,原则上每班不多于100人。
  (3)课程安排信息:“起止周”为教学任务排课的最大起止周范围。综合素质课开课起止教学周为1-8周或9-16周。
  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教授每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学时。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做好落实。
  4.严格外聘教师聘用和管理,确需外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学院,须有充分必要理由,于11月21日前向学校提交申请。
  5.承担公共课任务的学院,请于11月15日下班前报送公共课的电子版教学任务实施书。
  6.各学院需提交纸质版教学任务实施书(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任务书应按专业分年级打印装订,每个专业每个年级统计在一张表格上,综合素质课和公共课各自单独打印。具体打印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课程编排
  (一)排课时间
  2024年12月9日8点至13日17点
  (二)排课要求
  1.11月21日前,请学院将使用微格教室的教学任务报送教师教育科。 联系人:于治龙  电话:8404。
  2.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排课。在教学管理--排课管理--院系排课(模式一)中选择“是否排课”为“待安排”的教学任务,进行手动排课。如果有教学任务不排课,须选择该任务并点击“更改待安排--不排课”,任务状态则变更为“不安排”。已排完课的教学任务可在“已安排”列表内查看。
  3.综合素质课时间:黄河路校区周二、四中午5-6节和周三晚上11-12节;西山湖校区周三、五中午5-6节。学院在排专业课时应避开综合素质课上课时间。
  4.周五下午7-10节一般不安排教学任务。
  5.各学院在排课时要优先选用研讨型教室。如出现教室不够情况,学院可先编排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选择虚拟教室。待所有学院都完成排课后,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教室。
除正常排课外,其他任何原因使用教室均须严格履行教室借用手续。为避免使用冲突,借用教室必须提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6.学院须对排课结果进行检查。操作方法:全选已经排课的教学任务,分别点击“排课检查”中的“任务冲突检测”和“总课时核对”进行检查。如出现问题提示,则须进行相应调整。
 
  7.最终课表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
  8.同一教学任务如果涉及多位教师,学院要明确每位老师的上课周次、具体节次、详细地点,并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做好安排。如涉及授课教师变更,须及时更新教学任务书,保证实际上课时间、地点及授课人与教学管理系统内信息保持一致。如果需要调停课,授课教师须提前向学院报备,并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履行调停课手续。
  教学任务填报和课程编排是保障教学平稳运行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以上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教学运行与考试管理科 贾老师,电话:82158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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