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非师范专业学生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4    发布者: 教师教育科     点击次数: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大连市教师资格面试与认定工作的安排》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非师范专业学生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资格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对象:国考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辽宁师范大学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非师范生)。
    2.春季面试报名时间:4月22日-26日
    3.面试报名网址:http://www.ntce.cn/
    4.春季面试时间:5月21-22日
    5.现场审核时间:4月25日-26日,8:00-15:30
    6.现场审核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校部106室(北院)
    7.缴费方式: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后,考生必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关注审核状态。审核状态变为“通过”后,第一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面试准考证。
    8.现场审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上述现场确认审核材料须装入档案袋,加贴封皮(见附件)。
     二、重要说明
    1.本通知不涉及我校2012级应届本科师范生。2012级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证申领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2.本通知不涉及参加过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取得笔试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学生,省考教师资格面试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3.本次校内审核为我校协助大连市教育局开展工作,考生可在审核,也可去大连市教育局审核,最终审核结果由大连市教育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提交审核材料后须持续关注审核状态,最终审核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4.请考生经常浏览大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网址为:www.dledu.com,及时获知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考试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5.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与认定工作具体要求请依照大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大连市教师资格面试与认定工作的安排》的要求执行,网址为:http://www.dledu.com/info/107551_1340274.vm?COLLCC=1074863761
 
    联系人:侯平路
    电  话:82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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