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和评优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4]7号)
发布时间:2024-03-05 发布者:
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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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3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本学年度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行教育实习总结
根据学校《教育实习纲要》要求,各学院组织实习小组认真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学院做出全面的教育实习总结(教育见习总结要单独进行)。
根据教务处《关于2023年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本学年度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行教育实习总结
根据学校《教育实习纲要》要求,各学院组织实习小组认真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学院做出全面的教育实习总结(教育见习总结要单独进行)。
对自主实习的学生,相关学院要根据《教育实习纲要》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实习总结和成绩评定,各项成绩由学院评定小组最终给出(填写自主实习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由学院保存)。
对由学校组织顶岗实习(包括大连金普新区教育局、营口大石桥市教育局、盖州市教育局和抚顺顺城区教育局)的学生,学校按学生实际表现给出教育实习成绩,由教务处组织开展教育实习总结工作,单独进行教育实习评优工作,不占用相关学院评优名额。
二、评选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学生
本次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包括优秀实习生、优秀班主任、优秀课堂教学、优秀实习教案和优秀教研论文,相关名额见附件一,各项评比标准见《教育实习纲要》。
各学院评比出的优秀实习生、优秀班主任、优秀课堂教学、优秀实习教案和优秀教研论文的学生须填写相关登记表,相关材料见附件二。此外优秀实习教案和优秀教研论文要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评选优秀教育实践基地及优秀校外教育实习指导教师
每个学院限报优秀教育实践基地2个、优秀校外教育实习指导教师2人。评比标准见附件三及附件四;相关材料见附件二。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组织教育实习工作的各单位教育实习总结报告、学院评优汇总表、教育实习成绩信息汇总表、优秀实习生、优秀班主任、优秀课堂教学、优秀实习教案、优秀教研论文、优秀教育实践基地、优秀校外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等材料于3月13日(周三)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主楼105室)。相关材料需按要求进行填写,事迹材料要求真务实,学校根据各学院材料进行二次评选。
以上各种报表,除上报加盖学院印章的纸质文档外(注:请把所有纸质文档放入一个档案袋中上交,同时在档案袋外贴A4纸标明明细表),均需发电子压缩包邮件至jsjyk@lnnu.edu.cn。
二、评选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学生
本次教育实习各单项优秀包括优秀实习生、优秀班主任、优秀课堂教学、优秀实习教案和优秀教研论文,相关名额见附件一,各项评比标准见《教育实习纲要》。
各学院评比出的优秀实习生、优秀班主任、优秀课堂教学、优秀实习教案和优秀教研论文的学生须填写相关登记表,相关材料见附件二。此外优秀实习教案和优秀教研论文要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评选优秀教育实践基地及优秀校外教育实习指导教师
每个学院限报优秀教育实践基地2个、优秀校外教育实习指导教师2人。评比标准见附件三及附件四;相关材料见附件二。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组织教育实习工作的各单位教育实习总结报告、学院评优汇总表、教育实习成绩信息汇总表、优秀实习生、优秀班主任、优秀课堂教学、优秀实习教案、优秀教研论文、优秀教育实践基地、优秀校外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等材料于3月13日(周三)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师教育与实践管理科(主楼105室)。相关材料需按要求进行填写,事迹材料要求真务实,学校根据各学院材料进行二次评选。
以上各种报表,除上报加盖学院印章的纸质文档外(注:请把所有纸质文档放入一个档案袋中上交,同时在档案袋外贴A4纸标明明细表),均需发电子压缩包邮件至jsjyk@lnnu.edu.cn。
联系人:李博欣 联系电话:82158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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