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2024 年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29号)
发布时间:2025-04-03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教材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项目激励引导作用,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学校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23年立项延期结题项目:未完成合同约定出版计划的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含修订、新编建设、新编培育项目)。
  2.2024年立项项目:所有规划教材建设项目(含修订、新编建设、新编培育项目)。

  二、检查形式与时间

  (一)线上答辩
  1.平台:腾讯会议(会议号另行通知)
  2.时间:2025年4月11日13:00(答辩顺序4月8日在线抽取)
  3.汇报(PPT 展示):
  (1)汇报时长:6分钟(含专家质询2分钟)
  (2)汇报内容:
  工作进度:出版合同签订情况、书稿交稿比例(需标注具体章节)、数字化资源开发进度;
  成果亮点:教材创新点、特色案例或数字化资源应用示例;
  结项计划:当前编写难点、解决方案及结项工作日程安排。
  注:  
  1.建设项目:需展示出版合同关键页、书稿目录及出版时间;  
  2.培育项目:需说明能否按时完成及保障措施(如完成率≥80%);  
  3.修订项目:需展示修订方案及已完成情况。
  (二)线下提交中期成果报告
  中期成果报告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报送主楼106,内容主要包含:1.立项后完成工作情况;2.下一步工作完成计划。

  三、答辩流程

  1.候场要求: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室,按抽签顺序候场;
  2.项目汇报: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PPT 展示;
  3.专家质询:专家就汇报情况进行提问;
  4.评分标准:工作完成度(40%)、成果质量(40%)、答辩表现(20%)。

  四、注意事项

  1.保持电话畅通;
  2.请提前调试设备,确保音视频流畅及 PPT 演示正常;
  3.未按时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资格;
  4.中期检查不合格(未完成要求或编写质量一般)的,限期整改;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学校将取消立项资格。自动放弃立项资格及被取消立项资格的项目,按规定需全额返还已拨付经费。

  五、联系方式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薛帅 8215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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