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6号)
发布时间:2025-02-11    发布者: 史慧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2022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项目和委托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本次验收由学校组建专家组实施。
  2.各项目组要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成果佐证材料。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部)要对上述材料认真审核,确保内容的准确、真实。
  3.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部)于2025年3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
  1.《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
  2.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
  以上材料发送至jxyjs@lnnu.edu.cn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杰兰
  电话:82159239
 
附件:
  1.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名单
  2.辽宁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3.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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