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25]7号)
发布时间:2025-02-18    发布者: 教学信息化与综合管理科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5〕1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教材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与此次遴选的教材应为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申报范围包括:
  1.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第二批规划教材书目中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教材。
  2.2023年5月31日至2025年2月17日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的教材(以版权页信息为准)。
  3.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进行申报(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
  4.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
  (二)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三)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四)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严把思想政治关,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注重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强化教材的育人功能。
  (二)突出职教特色。坚持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定位,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教材编写规律,推动头部企业、职业学校、职教专家共同建设,打破传统学科逻辑体系,对标职业标准和岗位能力需求,突出能力培养。
  (三)适应产业需求。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紧贴产业发展方向、行业技术前沿、一线岗位要求,充分融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凸显实践性和应用性。
  (四)严格把控质量。严格落实国家对教材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教材内容、文字、插图、封面等进行全方位把关。严守出版规范,打造内容精品、编校精心的教材。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避免教材同质化。
  (五)严守底线要求。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在民族、地域、宗教、性别、职业、年龄等方面存在歧视、描述不当等相关问题,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师德师风等方面问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方式
  1.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通过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申报。由各教学单位遴选(无需排序)、核查,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申报的,报送学校。
  2. 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通过教材对应的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教指委)申报的,不再通过学校申报。
  3. 按教育部工作要求,首批重点领域职业专业课程改革试点工作教材参选的,不占学校推荐限额指标。
  (二)申报条件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2.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课教材,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额内限报5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种。
  3.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4.教材须为具有ISBN 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四、推荐材料及工作安排
  (一)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公示情况相关文件,要包含:(1)核查方式(所有参与编写人员的政治审查和申报教材的学术审查、核查结果);(2)公示的方式;(3)组长签字(书记、院长)、加盖单位公章。
  2.《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无需排序,以下简称《汇总表》);
  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其中填报的教材基本信息(书名、书号、作者、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等)须与版权页、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CIP核字号验证一致;
  4.《申报表》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表》模版“七、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纸质教材须形成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材料的展示网页,提供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可正常访问。
  5.《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相关申报者提供,见附件3)。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于2025年2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以电子版、纸质版两种方式上报。上述材料电子版分别生成PDF格式文件(《汇总表》生成PDF和EXCEL两种格式文件)拷贝 U 盘一份、纸质版一式一份、推荐教材一本(或一套)(数字教材以U盘形式报送), 报送至主楼106室。以上材料须完整、真实、规范,申报单位应自行备份留存。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帅、冯欣玉   联系电话:8215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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